山东省学校工运研究会2014年度优秀社会科学成果申报评选实施细则

2015年05月27日 09:33  

一、参评的对象、范围和时限

凡本研究会理事、全省各级教育工会专职干部、高校校级工会兼职干部、分管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凡在201411日至20141231日时限内,在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社会科学论文出版社出版的社会科学著作;虽未经公开发表,但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对学校工运和工会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为省级以上组织机构批示、推广的调研报告、方案、建议等,均可参加评奖。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参评人员只能申报一项成果,著作必须是主编者,著作的章节不能参评;如果论文集参评,其中的论文不能单独申报。

(二)参评成果的时限:论文以报刊发表的时间为准;著作类以第一版时间为准;调研报告、方案、建议等以转发文件或成果鉴定证书的时间为准。其他证件不足为凭。

(三)申报成果必须经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同意,有所在单位工会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评奖的条件和标准

参评的成果,必须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理论创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社会效益,有良的文风。具体要求是:

(一)理论研究:在本学科、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所创新,对某些问题有独到见解;论文或著作发表、出版后,有明显的社会反向。

(二)应用研究:在研究解决学校工运和工会工作及科教兴鲁中的重要理论问题或实际问题上有所创新;对工会及教育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被省级以上组织机构批示、推广、采纳、选印。

(三)2014年度优秀社会科学成果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对优秀奖获得者颁发证书。

三、评选的方法和步骤

评奖工作分个人申报,省学校工运研究会终评两个步骤进行。 (一)申报者将成果样本(原件)和社会反响影印件各一份于

2015531日前报省教育工会,过时不与受理。

(二)2014年度优秀社会科学成果评选委员会由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常务理事组成。

(三)2014年度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在山东省学校工运研究会专题研讨会期间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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