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关于成立教职工合唱团的通知

2014年12月15日 14:40  

为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教职工文化艺术修养,营造健康、高雅、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增进广大教职工的沟通与友谊,应广大教职工要求,学院工会决定成立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职工合唱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唱团宗旨

教职工合唱团宗旨是: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用音乐艺术感染人、陶冶人、鼓舞人,用歌声传递艺术和信息,充分展示教职工的魅力,唱响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为构建和谐校园,培育文明风尚,为教职工服务。

合唱团活动目的: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立足和谐校园建设,增强教职工凝聚力向心力,倡导正能量,营造生动活泼、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让学院真正成为全体教职员工的精神家园。

三、合唱团工作机构

长:吴瑞生 刘冬青

指导教师:王延玲

四、合唱团活动内容:选择健康向上、有一定艺术水平的合唱作品进行学习与训练。

五、合唱团活动方式

1、合唱团规模拟定为80人,其中男40人,女40人;

2、合唱团暂时确定为每周活动一次:每周下午的400

3、活动地点:学院南区4号教学楼音乐系排练厅

4、遇有重大活动可由团长决定组织集训;

五、报名条件

1.教职工,年龄不限;

2.热爱歌唱艺术,具有良好的歌唱能力和一定的乐理基础知识

3.热爱集体,遵守合唱团的有关规定,按时参加排练和演出,认真履行合唱团成员的义务。

六、合唱团选拔报名程序

各工会小组本着自愿的原则推荐报名6-8男女各半),2015年110日前报送工会(办公楼三楼工会办公室,联系人:桑长利,电话:13969528599)报名结束后经选拔确定合唱团正式成员。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工会委员会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音乐系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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