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为规范我院工会会员管理工作,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院工会拟对全院工会会员进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全院在职教职工。
二、登记要求
1、按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准确填写。
2、每位会员需要在入会申请书上签名。
3、望各单位认真组织会员填写,并于5月8日前将填好的会员登记表交工会办公室。
注:
1、《工会会员登记表》可在院工会网页< 相关下载>栏下载。
2、《工会会员登记表》要呈正反面于同一页打印。
3、工会会员登记表的工会组织审批意见栏由院工会统一填写。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大学工会委员会
2009年4月27日